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