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啬夫。”
姜央:“……”
我日……
姜央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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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有意识的时候,姜央发现他出现在一间破旧的小屋内,赵庭燎坐在他的身边。而此刻,屋中除了他们之外还有零零散散的十几个人。这些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衫,衣衫之上还满是补丁,一看就是贫民。
其中一人率先说话:“二三子,事到如今,我们没有办法了。”
姜央的眼前出现了他的面板:
【NPC姓名:三河】
【NPC性别:男】
【NPC性质:灵智型NPC】
【NPC描述:三河曾是楚国人,世代贫民。秦始皇一统天下后,三河成为了秦人。】
姜央看着三河的面板,若有所思。
三河的话音落下,姜央又听到另一人说道:“秦法严苛,仅仅这个月,县里被抓走充作徭役的人就不下三十人……今日你们应该也遇到啬夫了……你我也要成为秦国的徭役了。”
而秦国的徭役懂的都懂,回来的概率不大……
后世挖掘出的《睡地虎秦简》中包含《秦律十八种》,其中的《徭律》就载有铭文,秦国的徭役耽搁不征发的,罚二甲;迟到三到五天的,斥责;迟到六到十天的,罚一盾;迟到十天以上的,罚一甲。遇到降雨不能动工的,免除本次征发。
很多人以此证明陈涉吴广起义时说的“失期当斩”是骗人的,秦国的徭役根本没有那么严重,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首先,陈涉吴广遇到的是戍役,他们是戍卒,不是徭役。戍卒失期的惩罚很严重,在汉代的惩罚是腰斩。
而徭役相对戍役确实看起来相对轻松,但也只是相对而已。
秦时道路不通,而征发徭役又很不喜欢就地解决,反而喜欢让徭役跑到很远的地方服徭役,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失期。
理论上来说,遇到大雨此次徭役就可以免除,但“大雨”怎么定义?谁愿意背锅,去给下面的人免除徭役?更何况,能够导致失期的事情又不仅仅是大雨。
而一旦失期的时间过长,那就很要命了。三到五天之内只是责骂一顿,排除实际上实行的误差,看起来还是可以的。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那就要罚钱了——
六到十天是一盾,十天以上是一甲。
一盾和一甲,简单理解一下,就是“制造一面盾牌的钱”和“制作一副铠甲的钱”。换算成秦半两,一盾大约384钱,一甲大约1344钱。
而在秦时,1斗米大约值三钱。按照秦时的生产力来看,一盾足够自耕农伤筋动骨,一甲便足够自耕农破产。
而这仅仅是徭役恐怖的一个方面……一个失期就极有可能造成自耕农的破产,在服徭役的过程中更是有大概率丢命,就像姜央的第四个轮回里一样,自耕农“央”在第一次服徭役期间被判处斩趾,是兄长“燎”违背秦法、冒着死亡的危险打死了一头老虎卖了钱,才给赎回来的。
若是“央”没有一个肯为他打虎的兄长,一个失去了大脚趾的徭役,很容易在服役的过程中死掉。
而就算侥幸活了下来,央的日子也不好过。被斩趾就失去了劳作的大部分能力,凭借央自己,连耕种都做不到,还要依靠兄长燎。等燎被征做兵役离开家乡,央就连交税的粮食都拿不出来。
央第二次被征发徭役,就因为饥渴与劳累重病一场,死在了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