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分类
根据不同句型的构成原则,句子被分为两类——松散句(loosesentence)和掉尾句(periodice,又称圆周句)。
松散句是指主要信息放在前面,补充信息放在后面的句子。笛福正是因使用松散句写作而出名。他写作时先以主要信息开头,随后补上一些相关信息。比如,在《鲁滨孙漂流记》的故事开篇他写道:
例32
Iwasbornintheyear1632iyoodfamily,thoughnotofthatyfatherbeingafnerofBremeledfirstatHull?hegotagoodestatebymerdise,andleavingoffhistradelivedafterwardatYork,fromwhencehehadmarriedmymother,whoserelationswerenamedRobinsoodfamilyiryandfromIwascalledRobizbytheusualland,wearenoway,wecallourselves,andwriteournamedsomypanionsalwayscalledme。
(1632年,我生在约克市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我们不是本地人。父亲是德国不来梅市人。他移居英国后,先住在赫尔市,经商发家后就收了生意,最后搬到约克市定居,并在那儿娶了我母亲。母亲娘家姓鲁滨孙,是当地的一家名门望族,因而给我取名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由于英国人一读“克罗伊茨内”这个德国姓,发音就走样,结果大家就叫我们“克罗索”,以致连我们自己也这么叫,这么写了。所以,我的朋友们都叫我克罗索。)
掉尾句则是指主要信息放在最后,相关介绍放在前面的句子。这类句子经常以that、if、since、because等词开头。
例33
Thatthroughhisownfollyandlaspeheshouldhavebeeosuchcesastobeforeabeggaros,soligalmsfromthosewhohadformerlybeesofhisbounty,wasasorehumiliation。
(由于自己的愚蠢和不慎,他沦落到这么个境地,以至于他不得不上街乞讨,向那些曾经受他恩惠的人手里恳求施舍,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顾名思义,很多人觉得松散句在写作中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句型。但这种想法过于理所当然。在很多情况下,松散句比掉尾句更合适。
一般对于讲话(相对于写作)而言,松散句更加合适。因为在谈话中使用掉尾句时,听者容易在谈到最终主题之前忘记其他介绍信息的分句。
这两种句型在写作中都得到了自由的运用。但在讲话中,在开头做出直接声明的松散句占主导地位。
至于句子长度,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写作的性质。然而,一般来说,短句比长句更受欢迎。现如今,一流作家倾向于用短小、精悍、简练的句子来吸引读者的注意。他们遵循自己的座右铭multuminparvo(3),努力地在短小的行文空间里塞下诸多内容。当然,极端简略的写作是人们极力避免的。句子可能由于太短、太碎片化、太简略而无法经受批评的检验。长句在写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它是辩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描述中必要的存在、介绍一般原则时具体阐述中必不可少的组成。运用长句时,经验不足的作家不应全力追求厚重、乏味的句型。虽然约翰逊和卡莱尔(4)使用了这样的长句,但切记,凡夫俗子是无法挥起伟人的巨锤的。几乎没有人能奢望达到约翰逊和卡莱尔那样显赫的文学巨匠的地位。写作新手千万不要追求厚重的行文风格。英文中写作风格最佳者为艾迪生(5)。麦考莱(6)说过:“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行文风格博学而不迂腐、高雅而不浮夸、简单且精致的话,你一定要孜孜不倦地拜读约瑟夫·艾迪生的作品。”艾迪生的作品除了优美,它的简约也让我们重新想起那句有关文学的箴言——在能表达相同或类似意义的情况下,永远使用简单的而非复杂的词。
麦考莱本身就是个值得效仿的、优雅的文体家。他就宛如被正午阳光亲吻的潺潺溪流,溪流底下的河床里,白色卵石清晰可数。哥德史密斯(7)也是一位有魅力的文风简约的作家。
初学者应研究这些作家,把他们的作品当成学习手册。这些作品经历了时间的检验,到目前为止没有,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超越它们的作品,因为它们已然是英文写作里接近完美的典范了。
除了语法结构外,句子的构成没有任何固定的规律。最好的方法便是追随一流作家的脚步,这些语言大师能把你顺利地引上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