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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第10页)

他会飙车,车技好,枪法也好,比我都好。

当他打完最后一发离子束森*晚*整*理,转过头来看我,银发在风中四散飞舞,针状的眼瞳里漾着金芒。

我的心跳声徒然加快。

我为之喜悦。

那一瞬,我在梵因身上看到了楚淮的影子。

近似的锋利与灼眼,同样的生机张扬。

稍加打磨,那将会是楚淮最完美的替代品。】

【他和我想象中的有点出入。

区别于楚淮纯粹的锋锐与尖利。

他是既锋利,又柔软的。

当然还是后者居多。

那份柔软内里深藏在他的冷淡内敛下,我用了很久的时间才触到微乎其微的一丝。可它并不是一下剖析展露在我的面前的,只是似有似无地挨着蹭着,始终保持警惕与防备,不肯从栖身的冰层里探出。

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耐心。

我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我要捕获这份柔软,我要敲碎他的冰层,让它完全坦露在我面前,勾缠上我的指尖,任我揉圆搓扁。

那很稀有,很珍贵,很美。

而我还没有收到这样的东西。

————名为“真心”

我想,我也是有点喜爱梵因的。

婚后半年的那个秋夜,大雨倾盆,我从议政院加完班回到家已经是三点多了。但迎接我的却不是冷冰漆黑的客厅,沙发边亮着一盏浅橘色的落地灯,梵因坐在灯下,裹着毛毯,蜷成一团歪在沙发边睡着了。

很难说出那一刻的感受。

从来没有谁点着一盏灯等我回家。

家。

那是我活了二十五年,第一次对这个字有了具体的理解与感知。

哪怕我知道,梵因并不是刻意在等我。

他只是熬夜赶论文赶累了,靠着沙发小憩一下。

没关系。

我可以自欺欺虫。

偶尔软弱一下,也不丢虫。

梵因睡眠向来浅,哪怕我的动作尽量放得很轻,还是惊醒了他。

他揉揉眼,说你回来了啊?

又问我,我有点饿了,你要不要一起吃点夜宵?

十分钟后,我和他面对面坐在餐桌前,面前各摆了一碗甜汤。透过腾腾热雾,我看到他随手把长发绑起,扎成一个潦草的丸子顶在脑后。袖子也是随意折了折,然后就开始享用夜宵。

他喜欢偏甜口,但是又不能太甜的食物。这碗云糖雪米汤就刚刚合适,云糖团子圆溜溜的不太好捞,他特别认真地舀起一颗,腮帮微鼓的吹了吹热气,两口分食而完。嚼的时候右脸会微微鼓起,银睫耷下,眼梢眉睫会流露不明显的餮足来。

那一刻我忽的很想去摸摸他的头。

在那一刻我清楚知道,我是有点喜欢梵因的。不是和楚淮有三分肖似的影子,只是梵因。斯特温。

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没由来的心动。动了就是动了,不讲道理,我也不是非要究清不可。但我确信,我贪恋梵因带给我的温情与心安,我想要抓紧,并索取更多。

我迷恋与楚淮身上那种纯粹的锋利与明灼。

也贪恋梵因带给我的柔软与安心。

为何他们不能是一个雄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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