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阶找材料+至少再参加两个秘境+拯救即将灭门的宗派+遇见旧日相识……这些剧情也要有。
林澍在遇见旧日相识这一行字下方画了线,接下来就写这个。
古人都知道,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主角都成金丹了,不遇上几个旧日的熟人,这仙不是白修了吗?
就从映山派写起吧。
林澍认真构思,哆啦就跳到它以往待惯了的工作台上,并不影响林澍,以至于林澍抬头看到肥肥的猫屁股时,竟然产生了今夕何年的感慨。
这一幕场景确实发生过,但也确实是很久之前了。
林澍便停下笔,揉揉哆啦的头毛,吸了一会猫。
可爱的小猫确实会给人无限精神力量。
虽然……哆啦此刻打着哈欠,露出了一张赖皮蛇的脸孔,和可爱这个词无缘,以及它由中橘向大橘进化的身躯,也配不上小这个形容。
但在林澍眼里,哆啦是可爱的。
比一般可爱更加可爱。
结果下一秒,林澍腿又被熊猫幼崽抱住了。
怎么去形容此刻呢?
林澍表示,自己身在天堂。
若非强大的意志力在鼓舞,他一定会在此刻抛下码字,和萌物们尽情玩闹。
但他是一个努力又勤恳的网文写手,职业的。
所以林澍继续想剧情中。
当然,他的节奏还是变了,现在林澍属于想一会儿剧情摸一会儿猫,想一会儿摸一摸,像在作法。
他甚至忍不住在主页晒了图——
【码字的干扰力量。】
【?】
【快写!!】
【天呐,真是强大的阻力,但无论如何我明天都要看到十更。】
【笑死,对照烧鸡腿来说,十更又算什么呢?我相信照烧鸡腿完全可以一口气放出他的一百章存稿,我相信他有,冲吧鸡腿!!】
【冲吧鸡腿!!】
于是林澍首页的评论区变成了“冲吧鸡腿”开会。
林澍:“……”
一百章是不可能的,十章都没有可能。
懒惰的时候甚至只想一更。
他这种想法立刻遭到了咕啾的鄙视:“真正懒惰的作者一更都不会更的,只想断更好吗?”
林澍:“……不要把懒惰这种事说得这么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