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作为天生的巫妖而非后来转化成的巫妖,对于血肉的需求要更大。
巫妖吃人正如人類吃鸡鸭鱼肉一样。
只是人類并不如鸡鸭鱼那样唾手可得,还需要她费点心思。
至于为什么选择男人下手?那是因为男人身上的肉相对于女人而言更多。
最重要的一点原因是,男人好下手。
就拿维多利亞第一次狩猎来说吧,懵懂无知的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她现在还记得他的长相——留着小胡子,富有魅力,招蜂引蝶。
那时候的维多利亞还是少女的模样,还不懂人类,但依然美丽。
他对她百般殷勤,甜言蜜语信手拈来,扬言要娶她、愿意为了她獻上一切。
维多利亞几乎也快要忍不住对他的向往——这时候的男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美味的气息。
但与此同时这个男人还和维多利亚当时的好友,另一个貌美的女子纠缠不清。
这也令维多利亚很是苦恼,因为他…闻起来没有以前那么美味了。
最终他向少女维多利亚求婚了,这讓她大受感动,男人的气味终于重新回到了原来那样!
于是她当天晚上就将他开肠剖肚吃的干干净净。
多么美妙的血肉~
而那个怒气冲冲赶来要讓维多利亚让出男人的女子,赶到的时候被吓破了胆。
无论少女维多利亚怎么跟她解释,她的未婚夫愿意为她獻上一切,包括献上甜蜜美味的心脏。
这个女人还是疯疯癫癫的大吼大叫,于是少女维多利亚只好可惜的将她的好友也送进她的肚子里。
让这对绝命鸳鸯在她的肚子里相见。
但不得不说,她的未婚夫和好朋友吃起来味道真的好。
维多利亚后来再也没有尝到那天的味道,就算她已经从一个稚嫩的姑娘成长为一个合格熟练的猎手。
男人们为她献上一颗真心时散发出来的味道,是最完美最美味的时刻。
可惜的是,维多利亚吃了很多顿,他们身上的味道都不够美味,永远掺杂着杂质。
她当名媛时,身边的男人总是带着令人作呕的石楠花味。
她当贵妇时,身边的男人们又换上了铜臭味。
事实证明总是吃快餐对皮肤不好,维多利亚选择了离开,为了她永恒的美丽。
而后面又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
事实上她在纳班山谷上安定下来才不过两年,而且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沉睡。
就是醒过来了,也都是吃素大于吃肉。
直到昨天…她在那个路过的小甜心身上嗅到了这样的味道。
而且甚至和记忆中曾经的绝妙味道可以媲美!
但这个小甜心着实是不太好搞定,维多利亚还没有见过这么一个男人能矜持成这样。
尤其是在面对施加了层层魅惑术的情况下。
他甚至还喝下了自己准備的花茶,最后也才憋出了一句姓名和最后的回眸。
而且小甜心分明不是骑士法师这类的,他身上仅有的魔法因子波动也不強。
那么这家伙哪里有这么強的意志力和抵抗力?
这时候的维多利亚还不清楚她招惹上的这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救世主。
好吧,虽然她对救世主也没什么概念。
此时她心心念念的小甜心刚刚得到绝对克制的龙鳞項链并戴在脖子上。
林西只觉得有股凉飕飕的气息顺着項链钻进了自己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