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抱着友好善良公平公正的态度,就这么达成了口头协议。
谁都没吃亏。
从小区出来之后,两个西装男喊了一辆网约车,就此匆匆离开去赶下一个场子。
林戈没跟上去,他也不具备跟上汽车的能力。而且从这两人的行动可以看出来,他们迟早还要再过来的。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揭穿这一起该死的骗局。
说实话,挺有难度的。
因为两个西装男从头到尾都是打着电梯安装公司的旗号,给大婶老头的钱,也是以‘回扣’的名义进行,从头到尾属于商业行为。
再加上回扣这东西,它也是一个商业行业中的普遍现象。
它违法,但也已经变成潜规则一样的行业行为,难以追究。除非有人硬顶着繁琐和时间非要较真,否则就算到闹到法院,也大多只涉及《不正当竞争法》或者《工商管理暂行条例》,很难有明确的犯罪定义。甚至只要操作得当将‘回扣’以‘折扣’形式另行入账,它竟然还受法律保护,属于是钻法律空子的灰色地带。
当然,政府机构以及公务员除外。这些人只要涉及到钱,就等于犯下‘受贿罪’,性质截然不同。
总而言之综上所述,两个西装男做的事情,很难搞!
至少在他们骗到钱然后选择跑路之前,很难以诈骗罪将他们问处。
为什么?
因为没有证据!
除非林戈或者其他人用专业录音工具将他们的对话原原本本的录清楚,并且完成足够口供,否则就算抓到现行,在对方公司资质合格并且明确有项目计划的前提下,也很难将他们抓起来。
因为加装电梯属于商业行为,只能走民事途径。说白了,这属于是买东西不检查商品质量、导致后果只能由双方自行商议的民事过错。
当然,如果对方只纯纯空手套白狼的骗子,那就是另一个概念了。
林戈其实并不想管这种事。
毕竟俩老家伙只想占便宜,贪婪愚蠢,被骗了也是活该。
但是……
小区其他人是无辜的!
如果真当那大婶还有这老头,用自身担保或者耍流氓的方式让西装男得逞,那遭受损失的可不是一个两个家庭。
两个老家伙可以无耻不要脸,林戈却不能当做视而不见。
能阻止而不行动,睡觉会做噩梦的。
想一想,林戈回到张一宁家中,从张一宁房间里翻出来她的手机。这玩意儿学校不让带进去,张一宁只有放学后还有周六周末能够稍微玩一下,且不许下游戏。
手机里没有聂国强的号码,林戈也不想什么事都麻烦聂国强。这事儿是张勇邻居家的问题,当然最好是跟张勇说。
找到标记着‘爸爸’的电话号码,林戈发了一段短信过去。
有些事,已经不需要瞒着派出所里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