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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你是先吃饭还是先吃我(第3页)

“想吃什么?”沈歌问。

沈歌并非因为解决了4阶诡异“不出”就膨胀了,而是随着身上的特性越来越多,以及借“不出诡能”融合之力将诡脑“不忘”和芯片融合之后,产生变异出现的小七,让他明白了特性的强大与珍贵。

程胜楠回以一笑,道:“你能花心思去想礼物,甚至不惜找同事帮忙,逛了两天收罗这三大箱东西,已经打败全国99。%的男朋友了。”

沈歌主动提出和棒国合作,如果对方真找他们去帮忙,找个机会吞掉特性,至于会不会暴露……到时候像“不出”事件那样,找几个“龟壳”回去交差,谁也不知道4阶诡异的尸体被他吞了。

“……现在,可,是,白天。”

程胜楠本想脱掉已经破破烂烂的黑丝,却被沈歌制止了,并用很专业的口吻告诉她,这叫居家诱惑款。

程胜楠这边还在劝说沈歌将项链退回去解除协议,她可以不要任何礼物,却不想沈歌以此去冒险。

程胜楠虽然很感动,但她显然不认为一条项链值得让沈歌去冒这样的风险,按照沈歌的说法,之前的无形仅仅是一个刚到2阶的诡异,2阶都已经这么恐怖了,那4阶该是如何?

然而程胜楠不知道的是,这个附加条件并非是邓钰淇,又或者棒国对诡策应部提出的,反而是沈歌主动提出的。

马朝看到王汉吃瘪,落井下石的说了一句:“瞧瞧,我说你这家伙找不到女朋友是有原因的。”

就这样,故事大会莫名其妙变成了两人相互商业吹捧,只有邓钰淇在专心逛街,真·血拼。

“要不我就站这里指导你?”

程胜楠愣了一下,刚才只想着关心沈歌会不会冒险,却忽略了背后的猫腻,关心则乱,显然忘记沈歌这人从不会吃亏。

“休想。”

沈歌一副早就知道你会耍赖的样子,取出手机打开照片:“早就知道你会耍赖,我录屏了。”

“小棒子那么小气的人会答应?”程胜楠显然不信。

方明月站得笔直,正色道:“身为对诡探员不听从上级命令理应按军法处置……但是,如果沈探这么做必有他的用意。我相信以沈探的经验,绝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必定是对当前战况有更深层的理解。”

“呃,这是……”方明月表情变得有些微妙,这二人一个是她当年日夜追逐、妄想超越的目标,一个是她现在最敬佩的对诡探员。

因为邓钰淇的情况,套用《霍元甲》中的一句台词就是“这一拳二十年的功夫,你们挡得住吗”……而她的情况还要复杂一些,准确说,三岁习武,一身本事足足二十五年的功夫!

几分钟后。

结果睡得太早,后半夜睡不着又被折腾了半晚上。

“都说恋爱的女人是愚蠢的,看来这话真没说错。放心吧,我这人胆小怕死,又怎么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签下协议自然有我的考虑。再说了,棒国真出现解决不了的诡异事件想找我帮忙,那时候就是他们求我,这协议的‘报酬’,那就不止一条项链了。”沈歌笑着说道。

“昨天汉城市中心出现骚乱,那白痴跑去凑热闹和小棒子士兵起了冲突,现在受了处分正被关禁闭。”方明月将昨天一众探员和战士看了新闻,要去“帮帮场子”的事告诉了沈歌。

方明月愣住了,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操作,顿时点头道:“我明白了,沈探的意思是无论任何环境都要擅于伪装,不能给敌人留下把柄!如果他们能有沈探十分之一的经验,又岂会被小棒子追责。”

碍于沈歌工作特殊的原因,程胜楠也不确定这个“这两天”到底准不准确,毕竟之前沈歌动不动就“失踪”大半个月。

方明月道:“其实也没什么事,我想着跟在沈探身边,总能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如果不方便的话,我现在就走。”

最后以“常规”的黑色睡衣搭配黑丝收尾。

胡婷兰礼貌的一握,点头道:“你好,我是胡婷兰。帅哥,我怎么觉得你这名字有点耳熟……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黔州分部李哥说的那个特策部未来之星,渝州4阶诡异事件出力最多的沈探!”

虽然听得方明月一愣一愣的,产生了和沈歌相同的想法,那就是“这真的是我”?但同样心中非常感动,感叹沈探的为人果然令人钦佩,明明是以自己一己之力解决了诡异事件,却要将功劳分给大家!

邓钰淇如果只靠八极,十招之内还真不一定能拿下沈歌,奈何对方二十五年的磨炼不是吹出来的,擒拿一出,沈歌就躺了。

“那什么晨光呢?我记得这次研究会他也有来。”沈歌对这货还有印象,虽然看着像个窝囊废,但最后也确实鼓起勇气帮了忙。

程胜楠眼中一亮,起身凑了过来:“哦?”

邓钰淇索性不打了,掐着沈歌的脖子仿佛要将他掐死一般。

“……你怎么想到挑这条项链?”程胜楠试着转移话题,以她对沈歌的了解,沈歌应该对珠宝一窍不通。

“……”

几分钟后。

沈歌看着缩在怀里的程胜楠,突然觉得隔壁小日子过得不错的邻居经常玩“亲爱的,你是先吃饭还是先吃我”是有一定道理的,“秀色可餐”,他秀了一个下午不仅不饿,还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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