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郁秋猛吸的小黑不以为然,臭狗难道不想夹吗,是它没本事夹,不过就是羡慕它讨郁秋喜欢罢了,败犬的犬吠,根本不需要理会。
“秋秋。”
林知序的声音像是幽灵一样出现在房间门口,他的声音哀怨,以至于郁秋滋生出一种被人抓奸在床的错觉。
不过她很快就把这份心虚压了下去,小猫咪吃她的猫粮,吃她买的罐罐,被她吸两口怎么了,就算是放在网上让人家评判,她也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这是正儿八经的主宠关系,又不是会进局子里喝茶的非法交易。
是林知序太爱吃醋了,猫猫狗狗的醋都要乱吃。
“去玩吧。”
她放下了怀里的小黑,转头看向林知序:“你和金乌对账对明白了吗?”
林知序一脸沉痛的说:“我可能确实养过它,暂时把它留下来吧。”
他原本是想把这只乌鸦直接扔出去的,但是刚刚郁秋进了房间,金乌说:“主人,你失忆了,你真的忘了我,忘了你的身份吗。”
“谁说我失忆了?都说了你是认错了人。”
林知序从来都不曾失忆过,他有自己出生以来的全部记忆。
从出生起,他就被父母遗弃,连人带一个普通的黑色襁褓一起扔到了孤儿院,而且还是贫民区的孤儿院。
A城虽然是大都市,可是在20年前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网络监控不普及,没有人看到是谁在黑夜中把孩子扔到了门口。
孤儿院的院长看他长得还算可爱,就把他收留下来,院长姓林,看他的襁褓里有个拼音写着ZHIXU,就给他取名,林知序。
或许是因为生了一张足够漂亮的面孔,他会受到院长和生活阿姨们的喜欢,但这极大的激发了其他人的嫉妒心。
那群无父无母的小孩子本能的就会为了资源争抢出于嫉妒,他们百般针对还很是幼小的林知序。
在私下里毫无忌惮的辱骂他,说他是没有人要的贱种,给他的食物里吐口水,半夜用剪刀剪他的头发,用刀片划烂他的衣服,往他的鞋子里面放图钉。
他们甚至还会用枕巾捂住林知序的被子,试图捂死他。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知序睁着那双黑色的眼睛死不瞑目的咽了气,第二天早上阳光升起的时候,他又会活过来。
他很记仇,有人敢扇他一巴掌,他就扇对方两巴掌。用双手用牙齿,用嘴巴,像一只野兽一样撕咬回去。
但是因为孤儿院里的孩子们报了团,林知序双拳难敌四手,前期还是吃了很大的亏。
这群小孩下手没轻没重,他那个时候身体又很羸弱,好几次都被打死了。
但是每一次第二天的时候他都会活过来,而且每活过来一次,拥有的力量都比上一次更强一些。
林知序于是成功报复了回去,在八岁那年,凭借着死了六次,他已经成了孤儿院无人敢招惹的小孩。
有弱小的孩子向他寻求庇护,但林知序毫无善心,不愿意搭理任何人,他就是一匹行走的孤狼,平等的憎恶着所有的人类。
孤儿院的大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从来不是赏罚分明,好好照顾孩子的大人,否则那么多次欺凌,他们都不会冷眼旁观。
不仅如此,孤儿院的人,私下里还一直都做着违法交易,比如说贩卖器官,后期甚至还给某些有特殊爱好的达官显贵提供特殊服务。
随着林知序长大,他出落得越发美貌,一次某个“爱心人士”到孤儿院捐款,看到穿着破衣烂衫也依旧美貌的他,就动了歪心思。
然后那个狼心狗肺的爱心人士就死了,死法是林知序和那群坏心眼的小孩学的,把人绑起来,用一张打湿了的纸捂住口鼻,然后一层一层的加上去。
那个时候林知序才十二岁,放了一把火,把这个脏乱丑如一潭污泥的孤儿院烧了。
趁着这一场大火,他悄悄的离开了这个地方,过起了自己的流浪生活。
直到前几个月的时候,一个漆黑的雨夜,他在幸福花园小区外面那条偏僻的小巷子里看到了一个变态男人,那个男人当时正在尾随一个年轻小姑娘,也就是从外面买东西回来的郁秋。
郁秋和尾随的变态男发生了搏斗,万万没有想到,变态男竟然从怀里掏出了刀子。
眼见着郁秋就要受重伤,蹲在垃圾桶边上的林知序,用自己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以身挡刀,救下了刚刚穿越不久的郁秋。
因为如果是自杀的话,他不仅不会变强,身体还会变得更虚弱,只有被动死亡才可以拥有力量。
那种什么不小心触电之类意外死亡也不算,必须是有人满怀恶意的杀死他,他苏醒过来才能变强。
死亡是很痛的,而且离开了孤儿院之后,想死好像也没那么容易,A城的治安还不错,他平常的时候,也就只能捡捡垃圾过日子。
当时的林知序已经快饿死了,他是故意把自己的身体往那个刀子面前送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的救命之恩,被郁秋捡回去,林知序才从野狼变成了被人养的家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