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感动,我接受了他的表白,和他在一起了。
他叫莫麟,麒麟的麟,和我的姓氏同音,认识我们的人,都说我们有缘分。
他对我,比我爸妈对我还要好,对我宠溺纵容,无微不至。
渐渐的,我爱上了他……”
林依然笑笑:“可能,你们觉得我善变,可是,女孩子都是感性的。
我未婚夫长相好、身材好,人品好。
这么好的第一个男人,数年如一日的追求你,宠爱你,你怎么可能不动心?”
“我们并没觉得你善变,”唐无忧认真说,“女孩子爱上对自己好的人,是很正常的,也是一件好事。”
“对,”唐承安懒洋洋的说,“为什么非要当舔狗呢?
爱上对自己真心好的人,多好?
这不是善变,这是聪明!”
“谢谢!”林依然感激的笑笑,“谢谢你对我的肯定。
经常有朋友对我说,你喜欢了你邻居家的哥哥十几年,怎么会移情别恋呢?
你和莫麟在一起,是将就,是退而求其次吧?
我说真心话,不是的!
我答应莫麟的求婚,是被他感动了,是真的想放下邻居哥哥,真心和他在一起。
而莫麟之所以能感动我,是因为他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他用他的人格魅力打动了我、征服了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很庸俗,什么优点都没有的男人,别说追求我几年,就算追求我几十年,我也不可能答应他的求婚,对不对?”
“当然,”唐无忧说,“如果被一个不喜欢的人追求很久,只会觉得很烦。
你未婚夫追求你那么久,你没有冲他翻脸,只能说明,你对他有好感。”
“嗯嗯,”林依然用力点头,“就是这样的!
他真的是一个很优秀、很有魅力的人。
虽然我曾经喜欢过我的邻居哥哥,但我和他相处的时间久了之后,我便真心的爱上了他。
我甚至觉得,我以前对邻居哥哥的喜欢,只是年少不懂事。
我对他的喜欢,才是真正的爱情。”
“这很正常,”唐无忧说,“没谁规定,一个人一生只能爱一人。
你以前喜欢你的邻居哥哥,现在喜欢你的未婚夫,这两者并不冲突。”
林依然咬了咬唇,神情有些黯然的说:“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想,就好了……